1、根据署令217号,署监发【2016】248号,现直接退运审批采用无纸+有纸方式。
2、首先,请申请直接退运的企业,通过HP系统上传以下单证,用直接退运审批。
A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
B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核批表(新格式)(署监发【2016】248号,附件有下载)
C企业退运情况说明
D退运协议正本(如接受方为第三方,请在协议内写清)
E外放接受证明(敲接受方公章)
F提交正本
G发票、箱单、合同等其他相关文件
H提单抬头与直接退运申请人不一致的,请提供海运单或者提单方写的情况说明或委托书,说明货权。
I如散货需监管装箱,请先到现场申请装,装箱完成后,复印查验记录单,将查验记录单一并上传。
J废品需提交商检证明
K五联单无需上传
所有单据均需企业敲正本公章,并上传彩色件。
3、直接退运网上审批完成后,企业收到回执。企业凭回执,到现场进行纸质审批。审批时请提供下列资料。
A审批完成界面截图
B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核批表(新格式),企业敲公章。
C五联单
D正本提单
E白卡(如换港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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